許多營養師 慨嘆無用武之地
2004/11/30
學校衛生法二十三條規定,四十班以上要設營養師一名,但是該法通過二年多,各縣市政府以無經費為由遲遲未聘營養師,台中市營養師公會理事長黃惠煐指出,飲食習慣從小養成,所以正確營養觀念格外重要,各校設置營養師可以擔負營養教育的工作,同時幫忙中小學胖弟胖妹做飲食調整,進行「減重工程」,改善中小學生的肥胖問題,但是這項法案無法付諸實現,讓許多營養師英雄無用武之地。 中小學該聘營養師而未聘,完全靠外包餐盒廠商的營養師充當校內的營養師,但是餐盒業者的營養師工作重心是午餐營養的調理,即使有些學校要求做衛教宣導,實際上也只能蜻蜓點水無法落實,台中市衛生局食品營養課營養師林永賓說,這個可以從各校選擇餐盒廠商的標準得到印證。 林永賓指出,依衛生局訂定的標準,小學一至三年級供膳熱量是五百至六百大卡,四至六年級是七百至八百大卡,但各校營養觀念未建立,依然以為肉類愈多愈好,結果各家業者為了爭取各校的青睞,都朝著配合學校喜好的方向準備,反而使得走低卡「清淡路線」的廠商不討好,這也是各校未設營養師衍生的明顯問題。 民眾普遍營養觀念不足;再加上學校衛生法通過各校不設營養師,使得營養師的出路也大受影響,很多營養系畢業的學生辛辛苦苦考上營養師,卻沒有發揮的餘地。 營養師執照難考,錄取率只有個位數,就業待遇也不好,讓很多營養系畢業生改行或是繼續進修。林永賓指出,營養師在醫院的待遇算是最好的,醫學中心和公立醫院有四萬多,私立醫院在三、四萬之間,但是到了餐盒工廠只有二萬多元,營養師若要自行執業做衛教諮詢,規定必需在教學醫院或是營養諮詢機構執業三年,但是教學醫院一位難求,對營養師來說難度相當高。 中小學肥胖問題日益惡化,關係下一代健康和社會成本的付出,黃惠煐說,每遇到相關的會議都努力為落實學校衛生法大聲疾呼,但是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所有營養師還要再接再勵。(樊天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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