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夫妻想生育 無法限制
2004/08/09
愛滋感染者要藉由人工授精方式生育下一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這與愛滋防治條例第15條:「感染者以器官、組織、細胞等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可處刑罰」的規範似有牴觸,不過,因現階段屬於人體試驗,衛生署醫事處也核准了,因此,未來須視人體試驗結果如何,再考量是否修法。 疾管局愛滋病防治組長蔡淑芬表示,愛滋感染者想生育下一代,疾管局無法限制,站在人權立場考量也不宜禁止。不過,愛滋防治條例第15條規定,明知自己感染愛滋,隱瞞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頭;或是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技術與法令可能有些衝突。 台大醫院所進行的精子清洗術,將男性感染者的精子取出後清洗到病毒測不出來的程度,再打入母體內,萬一生下染愛滋的孩子,可能會涉及上述規定中,「以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 對此,蔡淑芬表示,她不清楚藉由精子清洗術生下來的小孩,是否絕對不會感染愛滋,如果仍有感染風險,問題可能更複雜。但是既然衛生署醫事處核准這項人體試驗,就無違法的問題。未來若這項技術成熟,也可能考慮修法,把這種情形排除在法律規範之外。 另外,人工生殖管理辦法也規定,接受人工生殖夫妻必須接受傳染病檢查,不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優生保健組表示,夫妻間的人工授精無須報請衛生署核准,因此,就算是愛滋感染者,只要不涉及捐精、捐卵,也不做試管嬰兒,就沒有觸法的問題。
相關文章
出國有一套
借精 衛署難說NO
防愛滋寶寶 方法多
兩個愛滋媽 寶寶都陽性
人工生殖 出現空窗期
法律真空期 代孕無法可管
台大申請體外試驗 研究可行性
愛滋破萬人 今年逼近3000人
陳定信:嚴格倫理規範 鼓勵發展
精子銀行‘零存款’
醫師怕被罰 女同志求子夢…難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