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索賄案 兩鄉長交保
2009/09/19
台中縣新社鄉長李光銘、和平鄉長陳斐晏涉嫌利用惠來谷關溫泉會館業者竊占國土設泡湯區,向業者索賄疑案,台中檢調查出李光銘向業者索賄700萬元,檢方偵訊至昨天清晨,李光銘以150萬元交保、陳斐晏30萬交保、共犯邱國章10萬交保。 檢方接獲檢舉指出,惠來建設公司92年間興建谷關溫泉會館,卻自95年間起,未經同意竊占2筆共千坪的原住民保留地,興建公廁、蒸氣室、草棚做為湯池,違規使用,同年7月和平鄉公所前往張貼違規使用公告。 新社鄉長李光銘得知後,涉嫌向業者索賄700萬後,再向和平鄉長陳斐晏關說,容任業者佔用該地至現今。 檢調查出,李光銘已歿父執輩、邱國章已歿岳父,72年至78年經營投資谷山莊,但78年間谷山莊解散,未繳租金也未續約,而依規定1年內未繳租金,租賃權即終止。 無租賃權的李光銘、邱國章卻向和平鄉公所陳情,表明有繼承權,與業者召開協調會,由業者支付700萬元,李光銘分得130萬、邱國章分得300萬、餘款由其他股東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