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一個月改善 再開罰
2004/02/10
教育部要取締幼稚園教美語,桃園縣教育局會輔導業者盡量做到融入教學,目前取締工作,會優先以名稱掛著「美語」學校之名,要求業者限期一個月內改善,若不改善再處罰。 教育局表示,桃園縣有三百二十一家立案幼稚園、八百三十一家立案補習班,列管補習班達四百八十三家,縣內立案幼稚園或補習班名稱,都沒有違反規定。 教育局表示,在招生時,不少業者會巧立名目,如打著「美語」、「雙語」、「學校」、「學院」之名,這類現象將會從嚴取締,若是立案補習班或幼稚園,先限期一個月改善,如果未立案將立即告發。 特幼課表示,依照幼稚教育法幼稚園不應聘用外籍老師,但不代表幼稚園不得教美語,而是要採融入教學,不可以獨立教學。 業者林政賢說,幼稚園教美語是市場上普遍現象,如果幼稚園沒有「特色」恐被淘汰,幼稚園孩子吸收力和學習最強;而且全球化時代,為了與外國競爭,加強外語能力應該沒有什麼不對,既然教育部堅持,他們會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