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綠建材使用比率 7/1 起邁向30%
2009/06/30
政府已公告,7月1日起,所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及樓地板材料的綠建材使用比率,從5%提升至30%,為保障人民生存權的健康,再邁進一大步。 建築技術規則在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綠建材」相關規定,日前政府已修正第321條規定「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應採用綠建材,其使用率應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30%以上。」,並從今 (98)年7月1日開始實施,為提升綠建材比率的重要里程碑。 室內裝修材料與樓地板面材料,可運用在健康綠建材、生態綠建材、高性能防音綠建材、再生綠建材等,包括牆壁類建材、木質板類建材、地板類建材、塗料類建材、天花板建材及門窗建材或櫥櫃隔屏,藉以降低室內空氣汙染,減少建材甲醛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s)的排放及提高建材性能,尤其,環保署在95年1月公告室內空氣建議值,針對CO2、HCHO、TVOC等進行規範建議,綠建材應用的提升,將對於室內環境品質及生活的舒適有助益。 政府振興方案 綠建材業受惠 在建築生命週期中,包括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或是申請室內裝修、變更使用,如涉及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變更設計申請時,皆受到建築技術規則的規範,因此,在室內裝修建材的選擇上,以綠建材產品為優先,不僅可讓建築物符合永續建築、綠建築、健康建築的新時代需求,並能符合環保署的建議值要求,可有效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促進室內健康環境的維持,且建立優質的健康生活體。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日前宣示,政府五年4,000億的振興方案中,綠能產業將占10%,屬於綠能產業的綠建材也蒙受恩惠,在2009全國能源會議總結報告中,列入推動使用節能減碳綠建材的項目,將提供購買及使用的獎勵機制,並規定公有建築物應採用一定比例的節能減碳綠建材,再度肯定了綠建材對社會貢獻的重要性。 強化綠消費觀念 打造無毒家園 內政部部長廖了以、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以主管機關的身分,期勉所屬承辦各項公共工程單位,不以30%為上限,應以50%以上為規畫。目前營建署並以綠建材使用比率60%,為工程優先考量並予以獎勵的條件;另外,為擴大公共建設、美化建築景觀,行政院已核定營建署「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將補助公、私有舊有建築物拉皮整建工程,重要的是,外牆拉皮必須採用環保的綠建材,且占總工程經費的兩成,才符合補助的資格。據了解,營建署將在台北中山女中對面的國有土地規畫為綠建築。綠建材的生態住宅社區,充分展現了主管機關對台灣室內空氣品質及人民健康的重視。 台灣綠建材協會理事長楊捷凱表示,期望台灣建築師、設計師及施工者,應秉持為後代子孫著想社會道義的責任,主動全面採用綠建材標章的產品。另外,內政部、經濟部、環保署、衛生署、能源局等政府相關單位,應廣列綠建材的宣導費用,加強教育消費者,並輔導傳統建材升級為綠建材產品。由於「國人健康不能打折」,期望政府早日公告百分之百使用綠建材比率的時程,以創造「無毒家園」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