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銀行調整上班 金管會決定
2008/11/17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陳清秀昨(16)日表示,銀行屬於特殊行業,如果金管會評估認為農曆春節期間銀行業有必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可以不同於政府機關的上班規定。 陳清秀指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公務人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規範的是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但銀行是特殊行業,就如同交通事業,上班時間可以不同於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 陳清秀說,銀行業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如果金管會評估後認為銀行業、企業界在農曆春節期間有必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就可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