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卡差別利率 明年7月實施
2005/12/20
金管會昨(19)日宣布,為了解除外界對於信用卡、現金卡利率過高的疑慮,已有信用評分系統的金融機構,應該在三個月內對所有持卡人採取差別利率的計息方式。尚未建立信用評分系統者,應在六個月內採取差別利率計價。 金管會表示,聯徵中心應該在明年3月底前,建置「信用評分系統」,作為各發卡機構判斷客戶債信的依據。尚未建立信用評分系統的發卡機構,應該於聯徵中心信用評分制度建立後的三個月內,擬定差別利率計價方式。也就是說,明年7月1日開始,所有使用信用卡、現金卡的持卡人,都應該以差別利率來計價。 目前絕大多數銀行對於雙卡利率,仍然採取單一利率,大都訂在18%到20%,最低的是台灣銀行,僅12.99%。一旦金融機構開始採用差別利率計息,信用良好的持卡人最低可能可以享有10%以下的利率。 銀行主管表示,未來有可能將信用卡循環利息分20%、18%、16%、14%以及12%共五個級數,銀行經過「系統評分」的分數,給予18%利率標準,只要該客戶六個月以上案時繳款,將可獲得16%降低循環利息的優惠,除了降低持卡人對公平性的疑慮外,也能鼓勵卡友對信用更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