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高粱獲大陸註冊
2005/12/26
【台中訊】台灣自民國91年1月成為WTO會員國至今即將屆滿四年,依國貿局網站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1月3日止,已准許進口大陸農工產品達8,655項,占全部貨品總數79.25%,在酒類方面,91年2月,大陸啤酒宣佈開放進口,再製酒亦陸續開放,截至目前僅大陸白酒仍限制進口,主因為「金門高粱酒」商標尚未在大陸取得正式註冊。 91年3月立法院相關立委邀請審查會議各單位參加「中國白酒進口」公聽會,各有關審查小組全部派員參加,會中除農委會以「輔導農村酒莊」為由「暫緩開放」外,均無意見;國庫署與關稅總局基於國家稅收與杜絕假酒保障人民健康,公開贊同開放進口,陸委會強調無政治考量。 94年11月「金門高粱酒」商標業獲大陸商標局核准註冊,符合經建會92年3月對於大陸白酒開放進口的跨部會會議結論,且「金門高粱酒」早於去年亦已在大陸販售,在政府宣示的公平、對等、雙向原則下,消費者品嚐合法進口大陸白酒的時間已不遠。 由於,政府並未正式開放大陸白酒進口,為搶攻市場,部份廠商採取內陸製酒、澳門裝瓶,並將酒名少許更改後,再進口至台灣市場銷售(如紅旗二鍋頭 );也有在基酒中加入微量藥材或其他食品添加物以再製酒名義進口(如沱牌曲酒)。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大陸白酒因無法「正名」廣告、口感適應、價位較高、重量級名酒(如五糧液、劍南春、貴州茅臺等)簽約代理商未引進等因素,在台灣白酒每年約300億的消費市場中,市占率約15%。 據市場觀察,台灣一年走私進口的大陸白酒至少有30至50億元,顯見大陸白酒受到相當多消費者喜愛,在大陸白酒禁止進口政策下,消費者沒有正當管道購買正廠酒品,除增加消費者負擔,更助長走私及私釀歪風,而流入市場的大陸白酒,其中更不乏假酒、劣酒,嚴重影響國人健康。 財政部已頒定「進口酒類查驗辦法」自95年1月起施行至95年7月止,全面查驗所有進口酒類,透過查驗制度品質把關,可免於假酒、劣酒混充進口;消費大眾可透過合法廠商的銷售,選擇多樣化的大陸酒品並保障其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