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蔗弊案 陳清秀被求刑4年
2007/09/07
台糖甘蔗機械採收圍標案,雲林縣前議長陳清秀涉嫌從民國88年起,以送紅包打點台糖人員,長期承攬採蔗業務,雲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罪起訴21人,陳清秀被求刑4年,台糖業務主管與人員則被求刑12、13年不等。 檢方指出,陳清秀和弟弟陳清讚經營奧大利農機公司及幾家機採分公司,涉嫌在88年至92年間圍標虎尾、斗六、南靖糖廠的機採與運蔗作業,甚至幾家得標廠商近10年來還以劃分「勢力範圍」方式,分享利益,每年從11月到隔年3月採蔗期,所得不法利益達400多萬元到1000多萬元。 檢方指出,92年間,機採業者還聚集在南靖糖廠開會,有部分廠商因承包問題談不攏,當時身為議長陳清秀還居中「喬」價格及採收範圍比率。 檢方從陳清秀等人查扣的帳冊發現,廠商從88年起,每年逢中秋、春節都送紅包,以「前金後謝」方式打點台糖課室主管與承辦員,每包從2萬到7萬元不等。 檢方指出,該弊案延續已久,從政府採購法實施前即開始,但在採購法施行後,台糖與業者依然循著往昔陋規,送紅包再由特定幾家廠商承攬運蔗、採蔗業務,雖公營事業人員不具公務員身分,但只要是負責承包業務者,依然涉及貪汙罪。 昨天被起訴求刑的包括,陳清秀4年、台糖虎尾糖廠前農場課長石正雄13年、耕作課長林雄輝、林振祥各12年;包商葉發展、陳清波各求刑1年6月、8月。 其餘起訴的包括台糖承辦人張世英、張朝政、程文賢、廖添盛均坦承收賄且圖利特定廠商,包商李應宗、陳明祥、王清江、王建雄、沈政棋、楊錦全、陳俊龍(陳清秀兒子)、陳清讚、陳婌慧、徐敏榮、林俊平等人,犯後態度良好,均請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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