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價建停車場 前鄉長貪汙起訴
2007/09/04
前仁愛鄉長卓文華於民國92年間,辦理仁愛鄉資訊文化服務中心興建工程時,變更設計追加興建停車場,未依採購法,以議價方式,逕交由三德公司承攬,卓文華和鄉公所技士張偉華和3名包商,都被依貪汙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仁愛鄉公所於92年11月間,辦理「仁愛鄉資訊文化服務中心工程」招標,由三德營造公司,以2800萬元最低價得標。 但張偉華(32歲)在未完成工程變更設計下,於隔年6月1日,簽辦變更設計的停車場興建工程,逕行議價,以1380萬元,交由三德公司承包。 卓文華和張偉華說,是收到中視基金會通知,才變更工程設計,沒有貪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