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 結婚換得緩起訴
2007/07/04
宜蘭縣一名楊姓男子與就讀國中、年僅15歲的女朋友,發生多次性關係;今年二月間,學校發覺這名女學生懷孕而報警,楊因而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宜蘭地檢署見楊與這名女學生於數月前結婚,雙方歡喜收場,昨天處分緩起訴1年。 據指出,楊姓男子今年21歲,去年底結識隔壁村子、就讀國中三年級的被害女學生,兩人一見鍾情,迅速墜落情網;今年初,楊將小女朋友帶回家裡發生性關係;一個多月後,女學生懷孕,她就讀的學校老師知悉,立即通報縣政府社會局,社會局再報警處理。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說,楊姓男子於庭訊中一再聲稱與被害女學生是真心相愛;在地檢署偵查期間,楊家與女方也積極辦婚事,楊與其女朋友於今年三月下旬結婚,兩家人歡喜收場;雖然楊姓男子所為,涉及妨害性自主罪章,但檢察官體諒楊姓男子與被害人立場,昨天處分緩起訴1年。 據悉,被害女學生月前國中畢業後,未再進修,安心嫁做楊家婦,等待腹中孩子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