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台商權益 漳州設合議庭
2007/07/30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及下屬八個基層法院日前設立「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與台商有關的案件。 漳州市中院指出,設立「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使其成為處理台商相關案件的綠色通道,以維護台資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適合台商投資的環境。 新華社報導,目前的分工為,中院「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涉台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狀糾紛案件、台商在大陸投資註冊企業涉及標的三百萬人民幣以上的案件等;八個基層法院的「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除中級法院集中管轄之外的標的在三百萬元以下的台商在大陸投資註冊企業的民商事案件。 至去年底,漳州市已累計投資批准設立台資企業二千一百零七家,累計合同利用台資、實際利用台資分別佔福建省總額的四成一和四成,是福建省台商投資最密集的地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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