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噴漆 鎮代訊後飭回
2007/04/18
天主教永年中學11日遭鎮公所與代表會到校會勘校舍違建噴漆,引起軒然大波,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昨天下令分案調查,主任檢察官林文亮帶隊蒐證,下午傳訊兩名噴漆代表,訊後飭回。 案發當天代表會到永年勘察,曾召開臨時會,是否有人就噴漆討論,檢方將調閱開會錄影帶,了解噴漆行為是否「預謀」,不過被傳訊的鎮代張威羽及黃寬祥被警方依恐嚇罪移送,兩人均指稱是個人行為。 張威羽、黃寬祥供稱,當天噴漆主要是為「標明」校舍建築是違建,且都是老舊危樓,提醒師生家長小心,噴字前鎮長等人曾制止,但他們氣不過學校把所會「裝肖仔」,才予噴字。 張鎮長及鎮代副主席王志斌等人也說,當天到校前,曾先打電話獲得校方同意才進校,為何被報導成「侵入」「衝進」,還把會勘者說成如暴徒盜匪,令人無法接受。 校長王安順表示,當天對方進入學校後不久,就要對著男生宿舍噴漆,他曾予制止,要大家平和,才沒噴漆,可是後來因有訪客,他先離開,沒多久就聽說校舍被噴漆,基於和諧,校方不提告。 昨天上午主任檢察官林文亮會同檢察官賴政安及虎尾分局長黃崑埤到校了解,林文亮指出,校園不容侵犯,噴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條「汙損他人住宅題誌、店鋪招牌等」,可處3000元罰鍰。 林文亮指出,如集體進入校園,侵擾或噴漆行為引起師生畏懼,則涉及恐嚇罪,至於毀損則屬告訴乃論,儘管所犯均是微罪,但身為民代,應為民表率,校園噴漆行為作負面示範,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