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電纜線被偷 籲回收廠勿收贓
2007/03/02
有鑑於二林地區多數資源回收廠負責人是年紀大的長者,不明瞭收購電纜線等贓物會觸及刑責,芳苑警分局偵查隊刑責區偵查佐昨到轄內各資源回收廠宣導,提醒負責人勿貪圖利益而吃上官司。 芳苑警分局偵查隊長許平海表示,杜絕收贓管道,就能減少電纜線遭竊,二林四鄉鎮16家資源回收廠,多數負責人年紀較大,缺乏法律常識,像上月70歲大城鄉某回收商王姓負責人,就因收買贓物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許平海昨天要求刑責區偵查佐到轄區內資源收廠宣導說明,告知業者一旦收購贓物可依刑法第349條竊盜罪嫌的收購贓物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源業者表示,電纜線內含銅線價格逐年上漲,目前每公斤130元,收購價格高於去年,才會造成各地的台電電纜線失竊頻傳。業者透露,他們收購銅線每公斤130元,轉手賣大盤商,每公斤可賣230元,回收業者貪圖利益,才甘冒吃上官司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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