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漁民不到庭 我通緝兩菲警
2007/02/08
去年農曆年前台東縣成功鎮漁民陳安老越界捕魚,遭菲律賓兩名水警槍殺,經台東地檢署起訴後,台東地院幾度開庭,涉案菲警均未到庭,台東地院決定依法通緝,但不樂觀可緝拿兩名菲警到案。 成功鎮新港籍漁民陳安老與其弟陳明德去年1月15日上午,駕滿春億漁船闖菲國沙巴丹島海域作業,希望能在農曆年前多捕些漁獲好過年,遭菲水警取締,陳安老意圖駕船逃逸,卻遭艾拉斯柯、費布雷(譯音)連開廿六槍朝漁船掃射,陳安老被斃、陳明德重傷,台東地檢署偵結後,去年6月間依殺人罪嫌起訴艾拉斯柯、費布雷。 台灣外交處處境艱困,形同國際司法互助孤兒。台東地院指出,過去半年來,法院幾度開庭審理我滿春億漁船在菲國海域喋血案,並曾透過我駐菲代表處轉交傳票給涉案菲國水警費布雷、艾拉斯柯,但兩人從未到庭,院方有意在近期內發布通緝。 法界人士表示,涉案菲國水警不可能來台旅遊,台菲無外交關係,菲國不可能主動交人,我方也無法到非國抓人,台東地院發布通緝雖徒具形式,卻是一定要走完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