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點證人繼續販毒 求處無期刑
2007/01/19
毒梟「洲董」吳仲洲於93年間涉嫌一件毒品案,同意當苗栗檢方的汙點證人,未料,他獲釋後,繼續重操舊業涉嫌販毒,苗栗檢方認為他惡性重大,昨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調查,吳仲洲(50歲、新竹市人)於93年4月及5月間,先後購入安非他命半台斤及海洛因350公克,交由小弟張肇德販賣,苗栗警方於93年5月間在張肇德苗栗市租住處,循線查獲張肇德、吳仲洲,吳仲洲應訊時,供稱可協助追查毒品來源。 吳仲洲同意轉為汙點證人,不過,他於93年7月在苗栗市的租住處,連續多次購入海洛因磚及安非他命轉賣,93年10月9日又被調查局等單位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 檢察官聲請羈押吳仲洲期間,吳仲淵又寫信給檢察官,表示有更大一筆毒品買賣,由於吳仲洲的自白信相當具體,且走私手法相當罕見,並疑有公務人員涉入,剛好當時國內也查獲類似的案例,經研判可信度相當高,因此前年2月間讓吳仲洲交保。 吳仲洲又於去年12月底又被刑事警察局查獲涉嫌買通民航員工運毒,先將毒品藏到泰國回台的飛機廁所內,再由中華航空公司機棚維修技士彭成潤假檢修之名取出毒品,全案共查扣14公斤海洛因、安非他命近7公斤。 檢察官說,吳仲洲販賣毒品數量相當龐大,且經查獲後,給予自新的機會,仍不珍惜,變本加厲重操舊業販毒,惡性重大,有與世隔絕的必要,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