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養保育類鸚鵡 狗狗當警衛
2006/12/06
台北縣刑警大隊等單位前天在台北市文山區查獲男子陳勇達涉嫌飼養保育類鸚鵡出售,起出戈芬氏鳳頭鸚鵡等61隻保育類鸚鵡,正追查他的鸚鵡來源和販賣流向,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移送。 縣刑大偵四隊日前接獲線報,指有人在台北市文山區福興路底的公墓附近搭建鐵皮屋飼養保育類鸚鵡。偵四隊長傅中林率員調查,發現飼養鸚鵡的是37歲的陳勇達,陳還養狗在四周警戒。 偵四隊前天當場逮捕陳勇達,起出被列為一級保育類動物的戈芬氏鳳頭鸚鵡1隻;二級保育類動物的澳洲彩虹鸚鵡、愛德華吸蜜鸚鵡、非洲灰鸚鵡及鳳梨小太陽鸚鵡等60隻。 其中戈芬氏鳳頭鸚鵡俗名小自巴丹,外表十分可愛討喜,說話能力強,能容易學會許多把戲及技巧。 警方認為查獲的鸚鵡都是外國品種,懷疑陳勇達與走私集團掛鉤。陳否認走私,供稱他是向不知名的男子購買,飼養繁殖後,以每隻2500元到1萬8000元不等賣給多家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