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警包庇百家樂 北縣警局績優
2006/12/27
「清源專案」期間發生官警包庇百家樂賭場的台北縣警察局,最近獲警政署評核為專案績優單位,前局長、現任刑事局長黃茂穗獲一次記兩大功,引發署考績委員反彈,抨擊獎懲不公。 不過,警政署認為賭場並非在專案期間被查獲,兩案獎懲應切割處理,最後仍通過黃茂穗獎勵案。 一名票選考績委員在開會後對結論感到失望,他認為警政署考績會已淪為橡皮圖章,不敢動「院長人馬」,雖有委員敢砲轟,但也只是「狗吠火車」,推翻不了此不公不義的獎勵案。 「清源專案」是內政部長李逸洋上任時推出的重大政策,目標在斷絕六大犯罪根源;由於採重獎重懲,當時規定轄內如果被查獲大型賭場,連坐懲處加重,最重局長要下台。 專案從今年二月十一日到五月十日止,為期三個月。警政署日前整理廿五縣市的專案成績,其中台北縣、彰化縣和花蓮縣三縣局被評核為績優單位,依獎勵辦法,這三縣的警察局長可獲一次記兩大功獎勵。 不料專案結束沒多久,今年七月警政署政風室就在台北縣永和破獲大型百家樂賭場;諷刺的是,該賭場被查出在清源專案期間照開不誤,多名官警護航包庇,根本不把清源專案放在眼裡。 案件最後查出至少有前永和警分局長蔡榮源等七名官警涉案,當時的局長黃茂穗因已升任刑事局長,並未受到連坐處分。 提出質疑的署考績委員認為,既然黃茂穗可因執行「清源專案」績優獲重獎,就該為部屬在專案期間包庇職業大賭場負起責任;但百家樂賭場弊案爆發前後,北縣警方發生多少起警察風紀案,黃茂穗沒有一件被追究連帶責任,這種獎懲根本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