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不補助 太麻里鄉代認不公平
2006/11/25
太麻里鄉民代表張金蓮、金峰鄉代表歐幸治昨天分別提出質詢,批評原住民委員會補助原住民訴訟勝訴每件5萬元的優惠辦法,大多數民眾不知道補助辦法,鄉公所應多加宣導,讓民眾知道權益。 太麻里鄉長陳進福、金峰鄉公所秘書林光明說,鄉公所聘有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排定時間供民眾諮詢相關問題,如果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勝訴的還可以向原住民委員會申請5萬元補助。 張金蓮說,多數原住民不清楚法律規定,只補助勝訴的一方,不甚公平;且須勝訴後才能申請,時間拖太長,應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