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借調教師 議員批評違規
2006/11/18
縣府教育局長期借調學校教師協辦行政,縣議員賴燕雪昨天批評此舉違規,且縣府一年增加500多萬元另聘代課教師,縣長李朝卿承諾檢討。 賴燕雪在議會質詢,指出教育局借調12名教師,依規定,縣府可借調教師,但不得超過2年,這些借調教師有人已調到教育局7、8年,依然未歸建,縣府違法行事。 另外,教師借調到教育局,學校得另聘代課教師,以每名代課教師每月4萬元薪資計算,縣府一年多支出500多萬元,縣府老是說財政困難,不思開源,反而製造更大的財政缺口。 賴燕雪要求縣府依規定借調教師,期限屆滿就應歸建,教育局業務人力若不足,應增加編制員額。李朝卿說,借調教師有法令依據,不會違法,不過願再檢討。 教育局人員說,借調教師不得超過2年,指的是代理業務者,特殊教育、國民教育輔導員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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