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朱有玄 被判當選無效
2006/10/20
新竹縣議員朱有玄因賄選案,被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朱有玄當選無效,並不得上訴,此案已經確定。 朱有玄昨晚說,他不曉得高院為何判決當選無效,他沒有看到判決書,不便多說明,但高院沒有傳他說明,讓他沒有反駁的機會,這樣的判決有一點奇怪,他會再和律師研究。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將等收到高院判決書後會報請中央選委會同意備查後,再依法公告最高票落選的范玉燕遞補。 新竹地檢署指出,朱有玄於去年底參選縣議員選舉時,因涉賄選被檢方起訴,並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雖判決他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已於8月間將他依投票行賄罪判刑1年,併科5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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