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嘉隆 提報流氓移送
2006/09/02
26歲男子留嘉隆去年因逞兇滋事、品性惡劣,被警方認定流氓,列冊輔導1年,仍不知悔改,再度犯案,基隆巿警局提報警政署審定流氓獲准,昨天通知到案,移送治安法庭審理。 警方調查,留嘉隆去年7月2日因友人在基隆巿愛三路87號前與人爭執,涉嫌持槍到場,還開槍射擊;事後警方在台北縣中和巿逮到留嘉隆,起出槍彈。由於他行為乖張,逞兇滋事,基隆巿警局列冊流氓,輔導一年。 留嘉隆不知悔改,反變本加厲,今年5月在台北巿東湖路夥同吳坤忠等人,見許姓男子車停路邊等候女友,竟痛打對方一頓,還拉到自己車內再打,被巡邏警發現制止;今年7月他還夥同數人,把林姓男子強押到基隆巿華三街一處公寓打傷,凌虐4天。 刑警大隊偵一隊昨天上午11時,從基隆巿新豐街留嘉隆住處將他帶回,偵訊後依檢肅流氓條例移送治安法庭審理,警方認為留嘉隆有再犯之虞,建請法官留置,裁定交付感訓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