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傷人 牡丹鄉長盼和解
2006/09/06
牡丹鄉長林傑西酒駕撞傷楊俊煌、阮玉妹兩人,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依公共危險將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林傑西說將與當事人和解,未來尊重法官的判決。 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林傑西(58歲)今年六月27日在牡丹鄉石門村和朋友飲酒後,開車要到恆春鎮核三廠開會,在恆春鎮省北路南下車道,撞上騎機車的楊俊煌和阮玉妹,林傑西載二人前往恆春基督教醫院就醫。 楊俊煌臉部撕裂傷、左手挫傷,阮玉妹頭部挫傷、臉部血腫、骨盆骨折。林傑西酒測超過0.25毫克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案件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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