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役巡邏車 改刑案採證車
2006/09/05
彰化警分局昨天將屆齡除役的巡邏車,改為刑案採證車,提供偵查隊使用。分局長林中村認為,巡邏車經檢驗車況正常,可提升車輛調度,提升刑案偵查機動性。 林中村說,偵查隊現有7輛偵防車,為了偵辦刑案,偵防車常常不敷使用,為了增加車輛調度能力,他將原本要除役的巡邏車送驗,發現車況保養良好,才回收使用。 林中村說,這輛偵防車,將只作為刑案現場採證,不需飛車追逐或翻山越嶺,對車子的損害不大,且不需花大錢購置新巡邏車,就能增加警車調度能力,也使得刑案採證效果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