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暴力討債 藝人李 被傳喚
2006/09/16
屏東縣檢警調查殯葬公會理事長吳中仁暴力討債案,查出吳曾受藝人李 委託處理債務,昨天檢方將他傳到案說明,他否認有教唆人暴力討債,檢方偵訊後飭回。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通知李←到案說明後,再由檢察官李賜隆複訊,李是證人,不是被告,檢察官釐清相關案情後,將他飭回。 本名李俊葵(39歲)的李 ,昨天上午在律師和友人陪同下到屏東刑大,他進入刑大偵訊室前說:「我沒有叫誰去打人,我準備好兩袋債務人的資料和通聯紀錄,會向警方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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