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忠 兼任富邦金執行長
2006/08/17
富邦金控董事會昨天通過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興辭去執行長,由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兼任。蔡明興將同時擔任富邦金副董事長及台灣大董事長,但據了解,金管會還是不太滿意。 台灣大及富邦金控連著兩天開董事會,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與副董事長蔡明興開始「分工不分家」行動。但據了解,金管會官員對蔡明興仍以富邦金副董事長兼任台灣大董事長一職「有意見」。 根據金管會在去年2月修訂的「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及兼任子公司職務辦法」,規定「金控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其他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或總經理」,這項規定自今年元月已實施,但原先已擔任其他非金融事業負責人者,可任職至任期屆滿為止。 據了解,原先兼任台灣大董事長的蔡明忠,因為同時擔任富邦金董事長,所以須辭去台灣大董事長。但據了解,這個辦法沒有規範「副董事長」兼任問題,所以富邦金控認為,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興可兼任台灣大董事長。 相關人士說,如果要「絕對禁止」這種跨行業兼任,金管會可能考慮修改辦法,把「副董事長」加入規範,但這樣一來,就變成「富邦條款」,凸顯金管會的小家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