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女房東服刑 女子判賠440萬
2006/08/29
高雄縣女子趙谷敏去年四月細故殺害女房東曾美枝,曾美枝的父母請求損害賠償,高雄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應賠償440萬餘元。 判決指出,去年4月28日,趙谷敏(40歲)以每月3500元向曾美枝(32歲)承租位於高雄市建工路一棟大樓二樓的一間房間,去年6月27日晚上,趙谷敏發現分租另一間房間的女房客月租金僅為3000元,找房東理論,爭執時趙谷敏以曬衣繩套住曾美枝頸部,並以椅背橫桿抵住對方咽喉致死。 趙谷敏患有重度憂鬱症,今年三月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她判刑10年,6月29日高雄高分院減刑為八年,趙谷敏已上訴最高法院,她被關在高雄看守所。 曾美枝的父母請求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損害等賠償各320萬及430萬餘元,高雄地院民事庭法官計算結果,將賠償金額酌減為202萬及23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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