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工遣返 決陸運至南方澳
2006/07/11
基隆市大陸漁工岸置中心內因漁船不出港,受雇大陸漁工無法遣返大陸的問題,經立委謝國樑與徐少萍兩人昨天與漁業署協調後,確認先採專案陸運方式解決現有問題,未來由基隆市政府輔導業者籌設交通船,徹底解決類似問題。 隨著油價不斷上漲,漁獲減少,基隆市不少漁船為減少損失不出港作業,由於基隆市沒有交通船,無法將受雇的大陸漁工送回大陸,依法令規定必須經解雇及再雇用方式,才可由他船代送出海,造成數十名大陸漁工無工可作也無法被送回大陸的困境,而且人數不斷增加,漁民認為這樣的程序只是擾民,並無實質效用。 問題經媒體披露後,立委徐少萍和謝國樑都相當重視,先後要求漁業署協助基隆市的漁業團體解決問題,漁業署為免厚薄彼,乾脆請基隆市漁業團體與兩名立委昨天下午4時一起到漁業署商討解決之道。 漁業署說明依現有法令還是要先辦解雇及再雇用,可行的方式是採用專案陸運,也就是由船主或市政府租用交通工具載運要遣返的大陸漁工到有交通船的宜蘭南方澳,由南方澳的交通船送返大陸。 陸運過程中也須有員警協助戒護,防止發生意外及脫逃。要根本解決問題,就是基隆市也籌設交通船,專載基隆地區的大陸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