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工彰濱廠:實地勘查現場 加速案件通過
2005/08/24
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83年,提供彰濱工業區線西區環保用地,由榮民工程公司設置彰濱工業區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廠;90年配合行政院推行的全國整體性特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改善投資設廠環境及促進投資意願,決議該處理廠由工業局輔導,成立設置中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 該綜合處理中心處理廠規模:焚化處理系統:處理量70噸/日,計有兩座;物化處理系統:處理量60噸/8小時/日;固化處理系統:處理量120噸/8小時/日;掩埋處理系統:處理量200噸/日,佔地約6公頃。 廠長張庭福表示,榮工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啟用後將為全國首座完善的資源回收處理廠,所有進廠廢棄物都完成最終處置、不再出廠,因收受之廢棄物經焚化處理、廢液經物化處理,產生的飛灰及污泥再經固化系統固化後直接掩埋。除收受全國性的有害及特殊性事業廢棄物外,另有固化容量可收受其他焚化爐,如大發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的焚化灰渣、物化污泥等。未來營運後,可望創造地方就業機會、提升環保及社會效益、回饋地方、突破廢棄物處理窘況及改善工業區設廠意願。 榮工彰濱廠是廢棄物處理中心,污染防制為首要工作:1.焚化爐:以高溫破壞有害成份後,先以乾式除酸 (噴入尿素及消石灰)去除酸氣,再以活性碳注入系統去除戴奧辛等微量物質,最後以袋濾式集塵器去除粉塵及殘餘戴奧辛。依「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排放濃度為0.5ng-TEQ/Nm3,該廠設計排放濃度為0.3ng-TEQ/Nm3。2.污水處理:物化製程廢水經固化混練攪拌使用、或至焚化單元燃燒,僅生活及洗車廢水納入工業區污水處理廠。 張廠長說,工業局基於工業主管機關立場,委託上境公司協助審查,因為輔導角度,意見溝通管道暢通,書面意見敘述明確,電話諮詢也可獲完整答覆。且該廠之前在案件送審過程中,因與原設計處理差異較大、且製程技術複雜,工業局更召開審查會議,實地勘查瞭解現場狀況,以協助加速案件通過,頗為便民。 張庭福說,目前由環保署制定相關環保法令,再委託其他機關執行審查作業,在主管機關與執行者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應妥善運作,主管機關是否能實際考量執行者及業者法令遵循上的困難,執行者對法令解釋是否與主管機關一致,應是政府未來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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