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鄉長 陳世光當選無效
2006/06/22
仁愛鄉長陳世光在去年選舉前,先以5000元向7名鄰長賄選,又對選民邀宴,被檢察官起訴。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院昨天宣判,陳世光當選無效成立。 判決書指出,陳世光在去年5月間,透過法治村長蔡進興召集7名鄰長在村民活動中心聚會,陳世光要在場的鄰長投票支持,事後蔡進興即以每票5000元向7名鄰長賄選。陳世光又在同年9月間,邀法治村的7名鄰長和30多名選民,招待他們到餐廳用餐,餐會中陳世光向大家拉票。 陳世光辯稱,去年在法治村活動中心和鄰長聚會,當時距選舉很久,他不可能在半年前即開始賄選。他服務好、基層很強,不必靠買票也能當選。 法官認為,陳世光對法治村的5名鄰長賄選,鄰長都是地方上有影響力的人,且透過村長向鄰長買票,已屬組織性的賄賂行為。這次仁愛鄉長選舉,陳世光得3442票,張子孝得3055票,兩人得票相差不多。陳世光領先的區域,除居住地精英村外,僅法治村多出張子孝100多票。 可見陳世光賄選的方式、規模,在這次仁愛鄉長選舉中,已左右相當選民的投票意向,且影響其他候選人得票數,使選舉結果產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