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綠美化 不應「霸道」
2006/06/27
新港鄉陳姓鄉民傳真:日前看到有關嘉義市「商家營造美感角落,卻遭警方開單」報導,我認為商家在店門前以花草盆栽營造美感角落固然好,但還是不應占用行人及機車道,使行人與機車須閃到快車道,險象環生。 記者訪查:嘉義市區確有些商家在店門前綠美化。 市警局交通隊長劉木基答覆:警方不反對商家綠美化,但不能占用道路用地,為整頓市容與交通安全,警方會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