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選給你錢 選區4人全起訴
2006/06/10
苗栗市民代表第二選區候選人黃松勝、羅志明、張家榮、吳盛彬,4月間透過鄭興來居中協調「搓圓仔湯」,每人出價從50萬元喊到150萬元,意圖勸其中1人退選,苗栗地檢署昨天將5人起訴,4名候選人被求刑3至4年,併科200萬至500萬元罰金。 該選區4人參選角逐3席,目前全部候選人都遭到起訴,其中吳盛彬還另涉賄選案遭收押,引起地方議論。 起訴書指出,現任代表黃松勝、羅志明、張家榮4月間分別請求前市民代表鄭興來勸退其他候選人,黃松勝還在登記截止前,兩度找吳盛彬,表明已和羅志明、張家榮協調,如果吳退選,他們3人會各出60萬元,並協助吳角逐里長,但吳始終不同意。 鄭興來4月底邀4名候選人協調,吳盛彬帶錄音筆赴約,鄭興來先勸吳盛彬讓賢給3名老前輩,並要羅志明出價,羅希望一人出50萬元。鄭興來又提議每人加碼出80萬元給退選者,但仍協調無結果,吳盛彬則對3名現任者說「你們讓我4年,4年後我就不要了…,如果有這個機會給我,我釋出善意,我出150沒有關係…」。因未達共識,不歡而散。 檢方指出,鄭興來應訊時表示因人情壓力才出面協調,吳盛彬強調在上述餐敘中所言都是開玩笑的,羅、張、黃3人都否認提價碼勸退他人,但都指證吳盛彬有出價150萬元要給退選的人。檢方對吳盛彬求刑3年,併科200萬元罰金,張家榮、羅志明求刑3年6個月,併科400萬元,黃松勝求刑4年,併科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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