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照勝漏報財產 法部開罰
2006/06/08
因案被停職的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嫌財產申報不實,法務部調查發現他漏報至少一千八百餘萬元,依規定裁罰十二萬元。 政務官因漏報財產遭罰款很罕見。公務人員如故意申報財產不實,可處六萬至三十萬元,過去監察院雖曾對第一家庭漏報財產開罰,但國內政務官鮮少因財產漏報被罰。 根據法務部的調查,龔照勝在九十三年申報財產時,漏報他本人名下四筆土地、房屋一棟、股票四十七萬多股,連房屋貸款一千餘萬元都漏報,根據土地、房屋的公告地價、股票每股以十元計算,扣除漏報的上千萬元銀行債務外,龔照勝共漏報一千八百餘萬元財產。 據龔照勝財產申報資料,他於九十三年三月底在台糖董事長任內申報的財產資料,只有台北市內湖區兩戶房屋、BMW轎車一輛及卅三萬餘元存款;同年十月,他轉任金管會主委後申報的財產,房屋與車輛資料一樣,新台幣存款增加為兩百十八萬餘元,還有七百多萬元的外幣存款。 不過,後來龔照勝在金管會主委申報的財產資料中,突然多出持有聯電、台積電、遊戲橘子等九種股票,依每股票面價十元計算,總值三百七十餘萬元,但股票現值顯然不止這樣的數字。 此外,龔照勝在金管會主委申報財產中,新增近千萬元債務;針對外界質疑債務來源,龔解釋說是銀行的「房屋貸款」,卻未見增加房地產資料。法務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他連不動產資料都漏報,龔雖辯稱漏報的房屋已過戶給前妻,但法務部發現房子在九十五年才轉移到前妻名下。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龔的友人說,龔因不清楚申報格式,漏填部分財產資料,並非蓄意隱藏財產,法務部既已開罰,龔將依規定繳錢。 友人轉述龔的說明,「漏報金額沒那麼多」,由於他初次擔任公職,不清楚財產申報格式,申報房子時只寫「地址」,未填寫地目、地段及土地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