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進濕地 受困 求救 縣府要罰
2006/06/26
4名男子前天傍晚共乘一輛休旅車闖入台中縣清水鎮高美濕地馳騁,不慎陷入沙坑,動彈不得,在漲潮的海水即將淹沒之際,被清水消防分隊員及時救出,撿回性命。 由於高美濕地已被縣政府列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清水鎮高美愛鄉協會及保育人士昨天獲悉有人開車闖進濕地,要求縣府重罰。 縣政府自然保育課長李代娟表示,她今天將到清水消防分隊取得相關資料,如果證明這4名男子違反公告管制事項,將處以5至25萬元罰款。 消防分隊指出,這輛休旅車搭乘4男2女,前天傍晚到高美濕地附近遊玩,2名女子留在岸上,4名男子開車進入濕地,當車子開到距離岸邊約1公里處,突然陷進沙坑,無法脫困。 當時天色逐漸昏暗,海水開始漲潮,受困男子們於晚上7時29分許打行動電話向清水消防分隊求救。 消防分隊員據報後趕往救援,抵達現場時海水快漲到腰部,受困的4名男子猶不放棄最後努力,試圖把車子弄出沙坑,最後經消防隊員勸說才棄車離開。 高美濕地已被列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民眾未經許可,不得任意進入野放或捕捉動物。 違反管制規定者,將處以2萬至150萬元不等的罰款;嚴重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儘管如此,假日前往濕地的遊客如織,不少人駕車進入濕地欣賞雲林莞草草海、戲水、捉螃蟹;攤販也湧入濕地做生意,把一塊美好的灘地搞得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