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學歷官司 教部要上訴
2006/05/06
針對大陸配偶告贏爭學歷的行政訴訟,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表示,這不是單純的教育政策問題,也和大陸政策問題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本案做出的判決,顯有所誤解」,教育部收到判決文後會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在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廿二日發布「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公布七十三所大陸學歷認可名單。但同年十一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會中提示,大陸地區學歷採認不僅是教育問題,應從整個大陸政策來看,教育部應先審慎研議後續的作業要點,送請陸委會委員會議充分討論獲致結論後,再提報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