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 限光碟廠30日前簽新約
2006/05/23
飛利浦與台灣光碟片廠就權利金問題再度槓上,飛利浦針對台灣各大光碟片廠下最後通牒,5月30日前必須簽訂Veeza新契約,否則計畫針對未簽契約廠商進行海關查禁。 光碟片廠表示,Veeza契約並不符合公平競爭,希望雙方能在合理契約下進行溝通。 飛利浦今年針對CD-R專利權提出Veeza新授權模式,經過一季努力,台灣光碟片廠並不領情,明白指出Veeza並不會促進產業公平競爭,紛紛拒簽新授權模式。 為使得Veeza新約能順利推廣,飛利浦態度由軟改為強硬,通令5月30日為最後期限,一旦廠商拒簽新約,將面臨終止契約後果。 據了解,目前中環(2323)、錸德(2349)等光碟片廠因與飛利浦簽訂契約,CD-R可以順利銷往歐、美等地區,一旦授權契約停止,光碟片廠將面臨海關查禁,產品無法順利銷往歐、美國家。 飛利浦一旦採用強硬的海關查禁手段,將對於台灣光碟片產業造成衝擊,廠商面臨無法順利出貨的窘況。 光碟片廠表示,飛利浦針對Veeza契約態度強硬,希望能在5月底前完成簽約動作,這份新約對於產業公平競爭沒有幫助,反而增加廠商更多負擔,希望雙方能在合理契約下進行協商。 飛利浦指出,確實與台灣廠商接觸,希望加快Veeza簽約速度,並未提及與廠商契約終止後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