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魚勿 鱙 花蓮漁民盼補貼
2006/05/19
漁民捕撈俗稱「魚勿仔魚」的魚勿鱙,被保育界認為是戕害海洋生態,但台灣卻有10個縣市的漁民從事魚勿鱙漁業,農委會漁業署長謝大文昨天重申政府會落實沿岸500公尺內為禁捕魚勿鱙的區域。 不過,花蓮縣40多位魚勿鱙漁業漁民向謝大文陳情指出,東部海域坡度急遽下降,海岸500公尺以外,根本就非魚勿鱙活動區域,希望魚勿鱙漁業管理辦法因地制宜,並在禁漁期實施休漁補貼。 謝大文回應指出,無論禁漁區劃定、休漁補貼或徵收魚勿鱙漁具等均可改善或解決漁民的困境,或輔導魚勿鱙漁業漁民轉型等,將請區漁會、漁業課等研擬方案,再由漁業署針對全台各地魚勿鱙漁業所面臨的問題,研擬解決辦法。
相關文章
漁民心聲 漁業署長全力支持
漁會要求政府 全力護漁
漁業署長來通霄 與漁民面對面
大西洋大目鮪漁船 15觀察員隨船督導
魩鱙產銷班取照 禁捕解套
漁會春節團拜
海洋局4僱員 3個月未領薪水
3浬內禁漁 漁民槓上漁業署
珍珠橫掃蚵仔 漁業署關心
調高用油補貼 漁業署放利多
魩鱙漁業禁漁期 縣府盼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