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總罰鍰30萬 醫師罰9萬
2006/04/27
台北榮總未依法通報前總統李登輝感染肺結核事件,台北市衛生局昨天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對主治醫師蕭光明罰鍰九萬元,對榮總裁處卅萬元罰鍰;至於媒體洩漏病人隱私權的部分仍在討論中。 據透露,當榮總醫療人員發現李登輝感染肺結核,即由醫師親自拿著「密件」公文送交衛生署疾管局長郭旭崧,使得榮總醫療人員以為已經完成通報程序。 台北榮總昨天態度低調,只簡短表示「未收到正式公文,不宜發表任何言論」,蕭光明醫師也不願回應。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說,台北市衛生局採取的都是最低處分,疾管局尊重衛生局的處分,也認為這樣的處分是適當的。 他說,法律上重視的是程序正義,但防疫上,北榮並未造成疫情擴大。 施文儀說,他們能理解北榮在兼顧卸任總統隱私跟嚴守傳染病通報規定下的兩難,疾管局近期會邀集相關單位研議,針對元首、副元首等特殊個案,是否需要採取特別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