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定執法線內 作業老被驅趕捕魚遭日罰 聲請國賠
2006/03/21
「政府劃什麼暫定執法線?比衛生紙還不如!」蘇澳籍新同泉六十八號漁船本月十一日在我國劃設的暫定執法線內作業,卻遭日本巡防艇扣押,罰了一百一十三萬台幣,船長劉國清氣得撕毀漁業署印發的暫定執法線示意圖,船主陳文豐則說要聲請國家賠償。 宜蘭縣延繩釣協會理事長林日成說,以往日本巡防艇最多是驅趕我國漁船,新同泉六十八號是第一艘在暫定執法線內被扣押的漁船。 林日成說,十六日他去見漁業署長謝大文,署長證實日本不承認台灣的暫定執法線,台日雙方還在談判中,他當場傻眼,沒想到漁民被當成「愚民」,被政府耍弄了兩三年。 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建忠說,三月底前農委會若提不出明確回應,告訴大家安全作業漁區範圍,漁會將發動漁民到行政院抗爭。 劉國清指出,日本擴張二百浬經濟海域,日本巡防艇對越界船隻抓得很嚴,他每次出海都把漁業署印的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示意圖帶在身上,按圖作業。 十一日早上六時許,他在我暫定執法線內作業,突然看到兩艘「戰船」(日本巡防艇)朝他的漁船急駛而來,他納悶:「奇怪,這不是我們的海域嗎?」但看到附近友船源勝六十八號掉頭就跑,他也趕緊跟著跑,但還是被日本水產廳東光丸號追上。 劉國清說,日本巡防艇人員在他船上搜查,幾乎全船翻遍,直到下午二時才讓他收網。 劉國清被扣押後,想和東光丸號艦長理論,但對方告訴他,日本不承認暫定執法線,並要他轉告台灣漁船,以後只要台灣漁船在日本海域捕撈作業,一律扣船。 當時他覺得很無奈,明明是在我國劃設的暫定執法線內捕魚,卻被認為侵入日本海域。 劉國清被罰一百一十三萬台幣,十五日人船才獲釋,十六日返回南方澳漁港。昨天談起被日方扣押人船,劉國清仍怒氣難消。 他說,去年在八重山群島下方也是暫定執法線內作業,被日本巡防艇趕了三、四次,這次則被扣押。 新同泉六十八號船主陳文豐說,農委會劃這條暫定執法線要漁民別越界,現在看來示意圖比衛生紙還不如。事情發生至今,農委會不聞不問,他們決定要聲請國賠,要求農委會賠償罰款及無法作業的損失共一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