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焚化廠 政院核定停建
2006/03/25
新竹縣環保局昨天接到環保署公文,說明新竹縣垃圾焚化廠已奉行政院核定「停建」。環保局長巫健次說,既然決定停建,中央對新竹縣垃圾處理要有配套措施,至少保證垃圾清運20年不會出問題。 新竹縣有8個鄉鎮的垃圾自4月1日起,委由新竹市焚化處理,現在中央又決定新竹縣不建焚化廠,縣內未來垃圾如何處理,受到關注。 巫健次說,焚化廠停建後,後續的得標廠商索賠將由環保署處理,環保局關心的是,未來的垃圾如何處理的問題,既然有些鄉鎮的垃圾委由外縣市處理,環保署應補助相關經費、車輛和器材。 立委葉芳雄得知環保局收到焚化廠停建公文後,表示「茲事體大」,他說,過去曾發生垃圾處理危機,現在沒有焚化廠,垃圾處理要看人臉色,他會要求環署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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