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彬被控違選罷法 不起訴
2006/02/07
去年三合一選舉期間,參選頭城鎮長的前縣府財政局長林安彬,在公辦政見會上指稱頭城區漁會信用部逾放比高達百分之十幾,遭頭城區漁會按鈴控告違反選罷法。宜蘭地檢署昨天偵結,認為林安彬說法有據,予不起訴處分。 去年底的三合一選舉,頭城鎮長候選人為林安彬及頭城區漁會理事長陳秀暖,11月27日晚間,林安彬在頭城鎮開成寺舉辦的公辦政見會上,表示頭城區漁會的逾放比率為全縣最高,達百分之十幾。頭城區漁會認為林安彬的說詞涉嫌違反選罷法、農業金融法、銀行法及公然誹謗罪嫌,向地檢署按鈴控告。 檢方調查,頭城區漁會於民國93年的逾放比平均值達10.26﹪,為全縣最高,認為林安彬的說法有所本,所以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