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成立時程 再添變數
2006/01/26
行政院高層人士昨天透露,行政院希望能等到大法官會議做成「暫時處分」後,再決定是否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名單送到立法院。行政院此一決策將使NCC成立時程再度延後,並添加變數。 行政院高層官員指出,行政院申請「全民按捺指紋」釋憲時,大法官會議於十一天內就決議「暫時處分」,內政部隨即停止換身分證應該要先按捺指紋的政策,行政院希望能夠比照此一模式處理NCC成立與否事宜。 行政院是在本月廿日聲請NCC釋憲及暫時處分,行政院希望大法官會議能在二月一日前後做出「暫時處分」決議,NCC就可延至大法官會議解釋後再成立。 官員說,行政院也瞭解在野黨非常重視NCC成立,如果NCC延後成立,蘇貞昌任內的朝野第一戰將是NCC。 目前NCC委員名單仍在人事局,尚未送到行政院。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是在卸任前、即元月廿日批示聲請NCC釋憲及「暫時處分」,主要理由是NCC組織法部分規定逾越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限,並侵犯行政院及其他機關的憲法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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