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博志與被告會面 「他案」偵辦
2006/01/24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凌博志與偵查中的黑金案被告、前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會面事件,台灣高檢署昨天拉高調查層級,指派襄閱主任檢察官陳追分「他」字案調查,了解凌博志究竟是單純的行政疏失或涉刑責。 台灣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表示,高檢署將儘速展開調查,毋枉毋縱;至於如何偵查,是否約談凌博志,他尊重承辦檢察官的意見,希望在短時間內把真相查清楚,給外界交代。 外傳凌博志在板橋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與涉及弊案的前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通聯、會面,並指導陳如何應付檢調偵查,調查局並已掌握監聽譯文。承辦陳紀元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戴文亮昨天不願證實這些傳言,但表示相關的偵查卷證並沒有監聽譯文。 襄閱主任檢察官陳追近日將赴高雄地檢署查訪,調查程序是先確認凌博志有無行政責任,再考慮追究刑事責任。 高檢署表示,將向台北地檢署調取外傳的凌博志、陳紀元通話內容,並給凌博志說明機會;如果查出凌博志僅單純地提供法律諮詢,將追究其行政疏失;如果查出凌博志明知陳紀元涉及弊案,卻利用檢察長職權向承辦的檢調關說,則由轄區地檢署分貪瀆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