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敬老金 外縣市也領得到
2006/01/20
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抽查基隆市政府去年財務收支,發現三節敬老等慰問金有溢發情形,連死亡或戶籍遷出者也發給慰問金。社會局指係區公所造冊錯誤,會向家屬或當事人追回溢發的慰問金,並檢討改善。 基隆市審計室指出基隆市政府溢發慰問金的缺失,包括已故退休教職員發給中秋節慰問金3人、未滿55歲退休教職員發給中秋節慰問金14人、已故老人發給中秋節慰問金24人、已成年公務員遺族發給慰問金2人,違反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另外,依照基隆市發放敬老三節慰問金自治條例規定,未領有政府每月固定發給生活補助或津貼的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發給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慰問金。審計室抽查出有52人未滿65歲領到三節慰問金,這些人是否為原住民待查明。 抽查也發現,有11名領到三節慰問金的老人,事實上早在去年9月18日中秋節以前即將戶籍遷出基隆;同里重複支領老人中秋節慰問金有5人,均違反自治條例規定。 總計溢發慰問金人數有111人,金額共31萬2000元,審計室要求市府查明並妥善處理。 社會局長曾煥卿說,慰問金發放作業由各區公所調查列冊,再向社會局申請撥款,會發生這些缺失除了基層調查不實外,戶政資料未與社福機制連線,隨時更新資料,也是一大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