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支出標準在哪?
2007/09/28
根據媒體報導,同個地點購物發票,副總統呂秀蓮被認定貪污,但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卻被當作因公支出;連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女兒買書,也被認定是蘇貞昌委託代購的公務用書。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上午質疑說,檢方對民進黨天王,「有選沒選那ㄟ差這多?」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說,全國老百姓真的很好奇,到底檢察官「因公支出,委託代購」的標準在哪?為什麼同樣是在SOGO千福藥品買藥,同樣用別人的發票報帳,謝長廷部屬的發票可以認定是因公支出,副總統呂秀蓮的隨扈拿朋友發票來核銷,就是貪汙呢? 郭素春說,真的很好奇,為什麼不管是書籍、紅酒、餐飲、襯衫、手機,只要是謝長廷特別費支出的,不管是誰的發票或者是誰刷的卡,全部都算因公支出,其他沒有要代表民進黨選舉的人就沒有這種「好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