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停車場對外營業 須課營業稅
2005/06/22
竹北市林主委問: 大樓停車場如對外營業,是否需辦營業登記課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 大樓(廈)停車場,如是按次或計時收費,或提供停車位,定期供他人停車使用按期收費對外營業者,依營業稅法規定,係屬銷售勞務範圍,應依同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依法課徵營業稅。又如是招商承辦者,應以該承辦商為對象,課徵營業稅。相關疑義請洽(03)5585700第三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