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台灣郵政掛牌 立即違法
2007/02/12
中華郵政公司今天起正式改名為台灣郵政,工會揚言,只要「台灣郵政」的郵差送信就已觸法,將要按鈴告發。法界人士表示,中華郵政未經修法逕自改名,已涉違法;但改名後,台灣郵政因此承受的送信、發行郵票及儲金壽險等業務,應不涉違法,因此,在「郵政四法」未修正前,中華郵政改名,將出現違法但卻無法處罰的罕見情況。 法界人士表示,當初賦予中華郵政發送信函、發行郵票、儲金壽險等業務,雖有中華郵政股份限公司設置條例等法源依據,然而,當時的時空環境,隱涵特許的意思,並未詳細規範圍,如今郵局更名的台灣郵政,在沒有修法配套前,台灣郵政掛牌後的相關業務,都有立即的違法問題,只是行為雖屬違法,但卻沒辦法處罰。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中華郵政改名台灣郵政,引起在野黨立委質疑交通部違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邀集交通部、台灣郵政公司、法務部、經濟部相關官員座談,國民黨立委對於交通部未修法擅自更改中華郵政名稱,群情激憤,不斷怒罵官員與拍桌抗議。 經濟部則承認,2月9日當天晚上臨時加班到9時,處理中華郵政更名的商業登記事宜。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林朝松說,中華郵政改名後,原先的設置條例必須修法,林朝松表示,可以先改名,後修法,也可以先修法,後改名,相關法規並未規定郵政單位的名稱。林的講法立刻引起立委質疑,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痛罵林朝松是「軟骨」,揚言要轟他出去。 交通部次長何煖軒、台灣郵政公司總經理吳名佑都表示,中華郵政更名為台灣郵政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