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查黑中心 可能裁撤
2005/06/29
法務部高階官員昨(28)日表示,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今年底可能裁撤,查緝黑金的業務將回歸各地檢察署執行。 目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設在高等法院檢察署,運作以來遇到有須聲請羈押、搜索、提起公訴等,都須由各地方檢察官向配屬的地方法院聲請,使一、二審檢察署檢察官間,曾出現協調及管轄的爭議,並引起外界不少批評。 日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因偵辦股市禿鷹案,約談金管會檢查局長長李進誠,上述爭議又再度浮上檯面。法務部官員證實,高檢署查黑中心的預算,可能只到今年底。 外傳法務部長施茂林上任後,曾有意終止查黑中心運作,法務部檢察司司長蔡清祥昨天表示,查黑中心設在二審檢察處,確實引起諸多爭議,法務部曾經考慮將查黑中心改設在一審檢察署,但目前還沒有具體的結論。 法務部官員表示,查黑中心及其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四個特偵組,是在89年7月1日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掃除黑金行動方案」所設立。法務部於92年間向行政院提出「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續推動方案」,研議改造特偵組,將二審之特偵組移至五個一審檢察署,即台北、板橋、台中、台南、高雄等五個地方檢查署。 法務部並建議,將高檢署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改為「查緝黑金行動督導中心」,負責督導各一審特偵組辦理黑金案件,同時規劃原二審特偵組檢察官可以調一審辦事之方式,繼續到一審特偵組辦案,以求經驗傳承。 但是因為93年5月19日立法院第五會期法制、司法兩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審議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時,多位立法委員提案要求法務部在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有關特別偵查組法制化之規定修法完成前,應該維持現行運作方式,不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