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本月底結案
2006/10/13
為因應國務機要費的偵結,承辦本案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將改調台北地檢署辦事檢察官。高檢署在公文中指出,陳瑞仁因偵結國務機要費案,暫時調派台北地檢署辦事,由於偵結後,陳瑞仁隨即恢復高檢署檢察官的身分,這項動作意味結案在即,時間確定在本月底。 由於高檢署檢察官調派地檢署辦事,為管轄權的權宜措施,法務部接獲高檢署的人事簽呈後,已經核准,將於近期將調派令行文台北地檢署。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結弊案時,受限於管轄權的問題,待起訴後,案件繫屬台北地院,而非二審的高等法院,因此,承辦國務機要費的陳瑞仁檢察官,為對本案的調查結果負責,決定在結案時,於偵結書類中具名。 法務部官員表示,一審檢察官調二檢辦事,人事調動須由決定檢察官人事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決通過,但二檢改調一檢辦事檢察官,則無須經由檢審會,只須報法務部核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