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持股 不得逾20%
2007/10/04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長吳當傑昨 (3)日表示,台灣交易控股公司股票上市後,外資將可參與認股,以達到國際策略聯盟的目的。至於外資持股比率,吳當傑說,將參考國外情形,訂定合理上限,比率在15%至20%間。 吳當傑指出,目前外資不能持有國內證券暨期貨周邊單位股份,台灣交易控股公司股票上市後,外資將可投資控股公司,以跨國合作或策略聯盟方式,增加業務及提高營運規模。 「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第128條規定,單一股東持有證券交易所股份之比率及外國人持有證券交易所股份之總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吳當傑說,目前涉及國家安全相關的重要產業如電信業、航運業等都研議或開放外資持股,台灣交易控股公司應開放外資持股。 不過,吳當傑也說,避免危及證券市場穩定及壟斷,應限制外國股東持股,主管機關將會參考國外情形,訂定合理上限。 吳當傑說,各國外資持有證券交易控股公司股份的比率不等,總計約在15%至20%間。